关于成立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委员会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所律师关注并参与社会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自觉履行法律工作者肩负的社会责任,充分体现律所及律师在和谐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树立我所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律所党支部、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委员会。

公益委员会的职责是,关注与公共利益、社会领域相关的法律问题,组织律师开展研讨活动;指导、协调我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为律所承办的公益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组织律师做好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理论学习培训以及案件研讨;加强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与相关部门的公益业务交流和学习;收集、整理、宣传我所律师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材料、信息及典型事迹;实施律所公益计划;完成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其他公益法律服务工作。

公益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5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二0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公益委员会名单

主任:梁彬

副主任:吴明远、高宗丽、朱敏、史玲霄、刘爱菊

秘书长:艾潇瑞

委员:周琼、刘东、翟秀娟、姚立、于新亮、刘辉、宋晓光、李倩、陈明明、夏凌霄、刁呈亮、孙晓杰、王伟、刘晓红、周鹏、吕玉健、郝丽华、刘晶、徐文燕、綦伟霞、黄鹏、李德志、吕玮乾、张姝婕、许秀双、王林林、王月月、程亮亮、楚晓松、崔郁君、闫秋红、申福成、孙娜、李圣保、曹宗震、王凯、张美美、冯聪、许世营、张康乐、孙达天、张玲玲、赵涛、侯文安、王安坤、柴远洋、石钰、王培鑫、于春月、郭翠翠、梁锐敏、郑国兵、徐静、尚进、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