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德州所刘爱菊律师走进德州市铁西南路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42日,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刘爱菊律师应邀来到德州市铁西南路小学,为该校五年级学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杜绝校园欺凌 从我做起》的专题讲座。


讲座中,刘爱菊律师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危害,深入剖析了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她强调,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也会影响欺凌者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刘律师还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引导同学们思考如何正确应对欺凌行为,鼓励大家勇敢说“不”,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生动实用,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也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刘爱菊律师表示,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责任为青少年普法教育贡献力量,未来将持续关注校园法治建设,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阳光的成长环境。



律师简历


刘爱菊律师,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德州仲裁委仲裁员,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

主要业绩:自2012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在承办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诚信待人、勤勉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努力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竭诚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广泛赞誉。

曾为中国银行德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德州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皇明太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德州镕泽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森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德州弘德技工学校和多所小学等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金融业务、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及婚姻家事等纠纷的处理。每年走进中小学、各级妇联、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普法讲座10余场,积极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援助案件,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公益律师。

个人荣誉:德州市三八红旗手、德城区“优秀志愿者”、德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德城区2023年度优秀律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山东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山东省妇联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德州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德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成员、德城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德州市新影小学法制副校长、德州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

执业领域: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婚姻家事、劳动争议。

电话:1360534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