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获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称号

    2016年8月5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举行的全省代理申诉工作表彰会上,我所律师郝丽华获“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荣誉称号,是德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

    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是要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纳入法治轨道,强化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把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全部归口到律师代理,并作为申诉的必经程序。去年以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选拔了省级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的430名优秀律师,充实到各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轮流值班,接待受理申诉,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充分肯定。

    这次表彰会对全省代理申诉工作启动一年多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来自全省17市中级法院分管院长、信访部门负责人,17市律师协会会长、司法局律管科(处)长,45家在省市两级法院值班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各市优秀律师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