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违法犯罪的四诱因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趋严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1998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12件16人,1999年24件27人,今年截至8月份就达32件59人。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笼罩在人们心头的阴影。

  未成年人犯罪何以逐年增多呢?

  拜金主义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一部分未成年人辍学后在家无所事事,但又想吃好穿好,不劳而获,结果是以身试法,去盗去抢。

  以宣扬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非法音像制品、报刊杂志的传播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诱因。青少年时期是人们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自我控制能力弱,对一些问题缺乏辨别能力,盲目效仿。这一时期很容易受不良传播物的诱惑。

  家庭的解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父母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给孩子心灵造成创伤。有的离婚者虽然抚养了孩子,但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关爱。一些家长对孩子平时放任不管,一旦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就拳脚相加,甚至撵出家门,结果造成家庭关系不合。孩子一旦犯了错误,怕父母打骂,就逃之夭夭,远离家长管教,很容易误入歧途。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鄙弃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不是耐心帮教,而是开除或劝退,将学生推向社会,结果常常是将学生推向犯罪的泥潭。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