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德州所刘爱菊律师为德州市石芦小学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5月23下午,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刘爱菊律师德州市石芦小学邀请,该校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依法执教 建设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普法讲座通过案例解析与实务指导,助力校园法治化、规范化管理。


刘爱菊律师主要围绕依法执教的背景法律法规解读常见违法行为及责任承担教师应该如何依法执教方面内容展开讲解。

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教师职业行为中的法律风险点,明确侵权责任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讲座中,爱菊律师就日常教育教学中经常遇到的场景和意外事件处置等与大家进行了讨论,现场反响热烈。

 

众成清泰德州所始终秉持“公益普法,服务社会”的理念,未来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教育机构提供法律支持,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律师简介

 


刘爱菊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德州仲裁委仲裁员,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

主要业绩:2012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在承办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诚信待人、勤勉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努力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竭诚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广泛赞誉。

曾为中国银行德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德州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皇明太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德州镕泽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森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德州弘德技工学校和多所小学等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金融业务、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及婚姻家事等纠纷的处理。每年走进中小学、各级妇联、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普法讲座10余场,积极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援助案件,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公益律师。

个人荣誉:德州市三八红旗手、德城区“优秀志愿者”、德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德城区2023年度优秀律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山东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山东省妇联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德州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德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成员、德城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德州市新影小学法制副校长、德州天衢新德开小学法制副校长。

执业领域: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婚姻家事、劳动争议

电话:1360534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