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阳光室:如何带给孩子心灵 一片晴空

学校阳光室:如何带给孩子心灵 一片晴空 13岁男生被同学怀疑偷手机 在学校心理咨询室被6名老师询问 留下“冤枉”二字后从5楼跳下———日前,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法工委委员于秀峰,把一封附有他本人意见的案卷材料递交到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并已通过他们转交

离异父母,别再让孩子

离异父母,别再让孩子哭泣崔 丽“离婚了,别再来找我”,这一句夫妻离婚后的告别对白,在孩子那里却转换成了“父母离婚了,谁能来看望我?”发自孩子内心的爱的渴望令人心酸。近年来,由探视权执行难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和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引起关注。日前,在福建泉州召开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上,如何确保离婚后探视权的行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成为热议的焦点话题

倾听青年诉求 竭诚排忧解难

倾听青年诉求 竭诚排忧解难 小男孩一个鱼跃前扑,跳到人梯上,像游泳一样爬行起来。向前,再向前,在熟悉的老师和陌生的叔叔阿姨们用手臂撑起的这条坚实通路上,他放松地游戏起来,周围的小伙伴大声叫着、笑着……这里是四川省都江堰市向峨乡海虹小学。5月23日,团中央组织的12355心理援助团的专家志愿者来到这里,与当地老师手挽手、肩并肩,帮助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受到冲击的孩子们甩掉恐惧、感受关爱、重树生活的信心

青少年网络使用状况”调查结果出炉 近半数调查对象接触过黄色网站

“青少年网络使用状况”调查结果出炉 近半数调查对象接触过黄色网站朱 磊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日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搜狐社区联合发布的“青少年网络使用状况”调查结果给出了答案。  有关专家表示,互联网的隐蔽性和虚拟性增加了青少年被侵害的风险,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已成当务之急。上网时长超平均水平两倍多&nbs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08年二次会议召开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08年二次会议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8年8月6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2008年上半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中央综

少工委开展关爱地震灾区少年儿童行动

少工委开展关爱地震灾区少年儿童行动  《中国青年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孙晔):今天下午,全国少工委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举行“手拉手情系地震灾区小伙伴”主题队会。同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先队组织也举行统一主题队会,表达各族少先队员对灾区小伙伴的节日问候,为灾区少年儿童送去少先队组织的关心与温暖。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少工委主任杨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出席北京的活动,看望在京借读的四川灾区少年儿童代表,勉励少先队员们手拉

“青少年与司法公正”圆桌会议在京举办

为了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法律援助,使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可以得到有效落实,从而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司法桥梁、北大法律援助协会于2007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办了“青少年与司法公正”圆桌会议。

山东团省委开展“六大行动”抓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好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具体利益的职能作用,山东团省委在全省范围内针对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开展“六大行动”,切实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  一是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关爱行动”。以加强亲子沟通,强化监护职责为重点,联合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在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相对集中

青少年维权工程”实施方案

“青少年维权工程”实施方案“青少年维权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职能,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共青团重点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现提出“青少年维权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1.积极参与制定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决策,做好青少年利益协调。参与研究制定涉及青少年利益的立法和公共政策,充分体现青少年的利益。主动提出青少年专项立法和政策建议并协助制定,逐步

唤回迷途的羔羊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副院长张竞模访谈录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和特别司法保护,是全国人民普遍关注的事情。 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率先在我国大陆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庭,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少年法庭在改革中产生,它的发展、完善也离不开改革的深化。十几年来,长宁法院努力开拓进取,大胆探索中国少年法庭模式,认真总结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程序、制度和方法,开辟综合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在实践中摸